| ISBN/价格: | 978-7-5197-5471-6:CNY19.00 |
| ISBN/价格: | 978-7-5197-5471-6:CNY19.00 |
| 题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注释本 |
| 作品语种: | chi |
| 作品语种: | chi |
| 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| 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| 题名责任者项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注释本/.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|
| 题名责任者项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注释本/.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|
| 版本项: | 2版 |
| 版本项: | 2版 |
| 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法律出版社:,2021 |
| 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法律出版社:,2021 |
| 载体形态项: | 137页:;+21cm |
| 载体形态项: | 137页:;+21cm |
| 丛编项: | 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 |
| 丛编项: | 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 |
| 提要文摘: | 《广告法》共六章七十五条。1。关于调整对象。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本法。2。广告准则。《广告法》对广告的一般标准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要求,作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。3。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、完整的广告监督管理制度。4。关于法律责任方面也作了相应的规定。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《广告法》进行了修改,(一)将第六十八条中的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”修改为“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”,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”。(二)将第六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四十七条、第四十九条、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五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、第五十九条、第六十条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二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六条、第六十七条、第七十一条、第七十三条、第七十四条中的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”。 |
| 提要文摘: | 《广告法》共六章七十五条。1。关于调整对象。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本法。2。广告准则。《广告法》对广告的一般标准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要求,作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。3。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、完整的广告监督管理制度。4。关于法律责任方面也作了相应的规定。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《广告法》进行了修改,(一)将第六十八条中的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”修改为“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”,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”。(二)将第六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四十七条、第四十九条、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五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、第五十九条、第六十条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二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六条、第六十七条、第七十一条、第七十三条、第七十四条中的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”修改为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”。 |
| 题名主题: | 广告法 法律解释 中国 |
| 题名主题: | 广告法 法律解释 中国 |
| 中图分类: | D922 |
| 中图分类: | D922 |
| 团体名称等同: |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|
| 团体名称等同: |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|
| 记录来源: | CN 91MARC 20210918 |
| 记录来源: | CN 91MARC 20210918 |